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6年5月5日 添加时间:2016-05-06 15:14:16 点击:5612
5月5日,中国医学科学院发布《中国医改发展报告(2015)》,这是一份独立第三方医改评估报告。报告认为,2015年,医改更加注重加强顶层设计,明确了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实施路径更加清晰,重点领域改革有效推进,地方改革有突破,为全国医改积累有益经验。 报告指出,全民医保制度更加完善,风险防范作用不断增强。2015年,我国三大基本医保制度覆盖人数已达13亿以上,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世界上最大的医疗保障安全网日益稳固,全民医保制度建设处于发展中国家前列。大病保险制度、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有机衔接,我国基本医保制度的托底功能日益增强。
大病保险经过3年时间从试点到全覆盖。截至2015年底,31个省(区、市)已全面实施大病保险。2015年,已有400多万名大病患者受益,赔付大病保险资金约244亿元,群众受益效果明显。
医疗救助制度不断完善。2015年,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将救助对象从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拓展至低收入救助对象和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医疗救助水平进一步提高,对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负费用的救助比例普遍达到70%。
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稳步推进。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在省级层面得到持续推进,经办机构逐步明确,疾病应急救助基金陆续审核、拨付到位,已经救助身份不明或无支付能力的急重症患者40多万人。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使多数患者面临突发疾病时不再担心费用,能够安心接受治疗,医疗机构能够专注治疗,制度的“救急”和“兜底”作用日益显现。
报告认为,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推进机制尚不够完善,各地推进进度不一,综合改革效果仍不显著。医疗服务供给与人民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不平衡,医疗服务体系改革、医保制度与药品流通领域改革协同性不佳,影响分级诊疗制度的进一步推进。
报告建议,逐步建立与经济发展同步的筹资增长机制,可考虑按照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筹资标准。合理划分个人与政府、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在城乡居民医保筹资中的责任,促进我国基本医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我国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已经开始整合,城镇非正式就业人群与农村居民的医保待遇差距逐渐弥合,但就业人群与非就业人群的医保待遇差距仍然较大,建议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筹资水平,探索不同保险制度和不同人群之间的风险调节机制,逐步推进实现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待遇一致性。强化基本医保制度、补充医保制度、商业健康保险制度与医疗救助制度的有机衔接,加强对困难群体和边缘人群的识别和关怀,降低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发生概率。整合医保基金与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充分发挥公共资金的最大效用;强化防治结合,增强医疗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主动性,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向健康保险制度转变。(白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