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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人口老龄化高出全国4.5个百分点2020年将超千万

来源:中国网2016年7月11日  添加时间:2016-07-14 10:21:23 点击:6865

    近日,辽宁省老龄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2015年辽宁省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报告从老年人口总量、地区和城镇老年人口比例、年龄构成等方面客观地分析了辽宁省老龄化的总体形势,并从养老、医疗、服务保障以及老年人权益维护、文体教育等方面总结了当前老龄事业的发展状况。省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了会议。省老龄委副主任、省老龄办主任马艳竞到会并讲话。
    报告数据显示,2015年末全省户籍总人口为4270.8万人,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为879.0万人,占总人口的20.6%,与全国老年人口占总人口16.1%相比,高出4.5个百分点。从各市老年人口数量上看,沈阳市、大连市均超过百万,分别达到161.4万人和136万人,盘锦市最少,为24.3万人;从人口老龄化程度上来看,排在前5位的与2014年相同,依次为大连、丹东、鞍山、沈阳和本溪,其中鞍山市老龄化程度较2014年有所下降,沈阳市略有上升。锦州市老龄化程度最低,为17.1%。
    通过与2010年辽宁省老年人口数量相比较,5年间全省老年人口总数增长了188万人,增长率达到27.2%。预计到2020年,辽宁省老年人口将突破1000万人,老龄化呈现出增速快、占比高等特点。
    会上,马艳竞强调,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省老龄委各成员单位的积极配合下,辽宁省在老年人优待、维权网络建设方面成效显著。值得一提的是,“关爱老年人健康工程”被省政府列为民生实事项目,政府出资为8.5万名“三无”“五保”等城乡特困老人免费提供意外伤害保险,多数市扩大受益老年人范围,免费为低保、低保边缘户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此举在全国老龄工作方面开创了先河。仅2015年,全省共有160万老年人参加意外伤害保险,赔付金额达到1600万元,大大提升了老年人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也推动辽宁省金融业、第三产业的发展。
    今后一个阶段,辽宁省老龄工作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编制《辽宁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修订《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不断增加老年人福祉,营造尊老、敬老、爱老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