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人口老龄化 25部委合力建设老年宜居环境
来源:第一财经2016年10月12日 添加时间:2016-10-14 11:46:43 点击:4728
未来十年,中国将在“住、行、医、养”等方面加大投入,基本建立安全、便利、舒适的老年宜居环境体系,让中国老年人在更加友好的环境下养老。10月12日上午,全国老龄办、发改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25个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这项关系全国两亿多名老年人福祉的工作做了安排。
由于总和生育率超低,中国人口的老龄化程度日趋严重。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止到2015年底,中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经达到2.2亿,占总人口的16.1%,而且还在快速地增加,今后几年每年将新增老年人口近1000万。
老年人口的迅速增加导致老年人居住条件、公共服务、社区服务、权益维护、社会参与等方面暴露出的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成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制约因素。鉴于此,2015年修正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专门列出“宜居环境”一章,要求国家采取措施,推进宜居环境建设,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适的环境。
《指导意见》吸收世界卫生组织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的理念,结合中国国情,提出了建设老年宜居环境的五项任务,包括适老居住环境、适老出行环境、适老健康支持环境、适老生活服务环境、敬老社会文化环境等。
从适老居住方面来说,目前有不少老年人居住的房屋是没有电梯的老式楼房,每天上下楼梯就成为生活中必须要克服的大困难。根据刚刚公布的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老年居住环境建设滞后问题严峻,农村老年人认为住所不适老的比例高达63.2%。
就此,《指导意见》提出要突出老年人对居住环境的安全性要求,对老年人住宅进行适老化改造,支持适老住宅建设。
全国老龄办副主任吴玉韶表示,当前应该抓住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有限窗口期,尽早准备,合理规划,加快老年宜居环境建设进程,以避免将来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的情况下改造的难度更大,成本更高。
在适老出行环境中,《指导意见》要求要强化住区无障碍通行、构建社区步行路网、发展适老公共交通等任务,保障老年人出得了门,到得了想去的地方。
为确保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实施,《指导意见》要求,各部委在制定城乡规划中要综合考虑适合老年人的公共基础、公共安全、生活服务、养老服务、医疗卫生等设施建设,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前瞻性、适老性。
同时,一大批鼓励老年宜居建设的政策将逐步落实。具体包括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老年宜居环境建设、鼓励金融机构面向老年宜居环境重点工程开发相关金融产品和服务等。对免费或优惠向老年人开放的公共服务设施,按照有关规定给与财政补贴。
吴玉韶强调,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将纳入十三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下一步全国老龄办联合各部委将推动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工作纳入各部门专项规划,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