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添加时间:2018-04-09 09:05:00 点击:8075
一、单位简介
广东省人口发展研究院是经广东省委、省政府批准于2012年8月成立的公益一类社会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直属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内设综合部、人口研究部、性与生殖健康研究部、家庭发展研究部,以人口发展中的重大前沿理论与现实问题为主要研究方向,为省委、省政府制定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服务。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岗位及人数:
招聘3名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科研人员
(二)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队合作意识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学风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8年4月1日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4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研究生和往届博士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须在拟聘用前获得博士学位);
4.身体健康;
5.专业基础扎实,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6.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应聘。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核拨公益一类事业编制,试用期间和正式聘用后按国家、省有关政策执行相应薪酬待遇。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8年4月8日至2018年6月8日。
(二)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填好的《广东省人口发展研究院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个人简历》(附件3)电子版(须附照片)发送到我院招聘工作邮箱(42622309@qq.com)。我院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将回复邮件确认。如应聘人员在报名后3个工作日内仍未收到回复邮件,须联系我院综合部人事科咨询。
(三)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信息报名。
2.应聘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单位工作的编制内工作人员,报名时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广东省人口发展研究院综合部人事科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梅东路8号
邮政编码:510600
联系电话:020-87031873,13660059015
电子邮箱:42622309@qq.com
(五)资格审查
1.初审
按照报名条件,我院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和邮件通知初审通过人员。
2.复审
通过初审的报名者,请于2018年6月15日前到我院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书面通知。
复审时提交的书面资料如下:(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应届博士毕业生应提交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学位、职称、外语水平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4)获奖证明、成果鉴定原件及复印件;(5)近三年来发表论文、出版著作的原件及封面、版权页复印件;(6)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7)《广东省人口发展研究院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
五、考试方式
(一)考试范围
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以及从事应用决策课题研究相关的社会调查、数据分析、研究设计、各类综合分析能力、中英文表达能力等。
(二)考试办法
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
(三)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评委组成
由我院组织有关领域专家组成面试评委会,评委人数不少于7人。
(五)计分办法
面试分数按100分计算,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成绩。面试成绩85分以上者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六、体检
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已确定的岗位候选人应在指定时间到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七、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
八、公示
确定体检、考察合格的岗位候选人为拟聘用人员,在我院公开栏和网站上公示7天。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我院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有关情况说明
(一)应聘人员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018年应届毕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在拟聘用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对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位者,不予聘用。
(二)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列为拟聘人员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应届博士毕业生聘用最初六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员工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四)从事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人员,应当实行回避。
(五)本招聘公告由我院综合部人事科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附件1:广东省人口发展研究院招聘职位表
附件2:广东省人口发展研究院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3:个人学术情况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