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 添加时间:2020-02-23 16:02:00 点击:5443
全爱卫办发〔202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爱卫办: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势头得到初步遏制,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各地正在稳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但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仍不能放松各项防控措施。各地要进一步结合本地疫情形势,针对复工复产后的生产、生活、购物、交通及居家等环境,采取网格化管理、包片包干、分区域分时段推进等方式,既要避免开展人群聚集式活动,又要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统筹协调作用,广泛动员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深入持久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做实做细做好环境卫生整治、病媒生物防制和科普宣传等当前重点工作,为早日全面战胜新冠肺炎疫情营造良好环境。现就做好近期有关重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开展企事业单位工作环境整洁行动
企事业单位特别是近期复工复产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要切实发挥主体责任,发动职工开展工作环境整洁专项行动,对车间、厂房、办公室、职工宿舍、食堂、厕所、运动场等人员较集中的场所及单位周边环境进行清脏治乱大扫除,清理积存杂物、废弃物,彻底清理卫生死角,及时清运垃圾,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要加强办公场所内自然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要加强公共物品及地面、走廊、厕所、电梯、食堂等公共区域定时清洁消毒,强化厕所、洗手池等硬件设施的维护管理。要针对仓库、车间、食堂、宿舍、地下车库等重点区域采取病媒生物防制有效措施,控制病媒生物密度,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
二、开展社区环境清理行动
要进一步完善街道社区、乡村的环境卫生保洁制度,特别是要完善老旧小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卫生保洁制度。要充分发挥物业、居(村)委会等的作用,确保有专人负责,定时定点清理垃圾和废弃物,消除卫生死角。对人员集中和使用频次高的值班岗亭、单元楼道口、电梯、小广场、小区门禁、垃圾收集点、公厕、健身器材等公共场所和设施定时清洁消毒。要以社区中的绿地、楼道、地下车库、管道井及农村厕所、牲畜棚、粪堆、水井、河道等区域为重点,规范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三、开展市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持续深入开展市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规范市场管理,以集贸市场、农贸市场为重点,全面清理市场所有摊位及周边环境卫生,加强市场内公厕、水池、垃圾桶、活禽宰杀点等基础设施的清扫保洁和消毒,及时密闭收运垃圾。要全面排查市场给排水设施,确保市场内产生的粪污水有效处理。要正确有效设置市场内外防鼠、防蝇等设施,强化下水道、厕所及摊位内外等关键部位的病媒生物防制措施。要发动商户清理摊位内外卫生,清除积存垃圾,确保市场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广活禽集中宰杀、冷链运输、白条冰鲜上市的做法,逐步取消活禽市场交易。
四、开展其他重点场所环境清洁行动
要及时对机场、铁路、长途客运、公交、地铁、出租车场站和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开展环境卫生清扫,经常换气通风,科学规范做好日常消毒。要抓好小餐饮店、小作坊、小熟食店、流动摊贩、早夜市餐饮点等食品重点场所卫生管理,及时清理垃圾,确保卫生整洁。要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进展,适时组织对学校、商场、超市等场所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五、开展家庭环境大扫除活动
要充分发挥基层社区、村组织动员的作用,通过“周末卫生日”等活动,组织群众从家庭环境着手、从不文明习惯改起,自己动手净化绿化美化家庭和公共空间,清除卫生死角和垃圾杂物,有效提升居民文明意识和健康卫生意识。倡导群众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合理膳食,适度运动,充分休息,不随地吐痰,妥善处理废弃口罩。
六、开展科普宣传活动
各地要围绕疫情防控需求,结合返岗工作人员流动性增大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知识科普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和社区(村)宣传栏、业主微信群、大喇叭广播等形式,及时准确将疫情防控和健康科普等知识传播到每个家庭、每个人,引导人们养成勤洗手、多通风、不滥食野生动物的文明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全面提升防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要教育引导群众主动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若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等异常情况及时向单位、社区(村)管理人员进行报告,按照要求规范就医,有效保护自身健康。
各地爱卫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卫生健康、民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托各级爱国卫生工作网络,在发动群众上持续发力,让群众主动参与到防控工作中,构筑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严密防线。要以卫生城镇创建、健康城镇建设为抓手,发挥健康企业、健康社区、健康家庭等的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健康中国行动有关专项行动的推进实施,促进全社会齐动手、共参与,有效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各地要将工作推进情况及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报送全国爱卫办,全国爱卫办将予以集中宣传报道和推广。
全国爱卫会办公室
2020年2月2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