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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人才发展治理创新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添加时间:2020-07-27 09:02:00 点击:5921

  人口老龄化问题是由人口结构变化而衍生的一系列经济、社会挑战,突出表现是老年抚养比上升。因此,根本办法是在人口老龄化不可逆转的长期趋势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升新增劳动力质量、构建老有所学的终身学习体系,提高我国人力资源整体素质”,通过创新人才发展治理实现新的“人口红利”。

  树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大人才观”

  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视角,可以区分出两类人才:老龄人才和为老服务的人才。从消极的角度看,老年人是消费群体而非生产群体。我们通常把达到65岁甚至60岁作为进入老年的标准。这个认知有两个问题:首先,这个标准是1956年提出来的,当时的世界各国人均预期寿命和今天不可同日而语;其次,这个认知依据的是年龄这个单一的生理指标,而不同老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状况差异很大。随着科技发展和医学进步,如今老年人总体上生理、心理机能衰退大幅减缓,健康水平大为提升。因此,国际学术界提出预期老龄化的概念,试图以“期望余寿”(比如15年)而不是“已存活年份”来作为新的老年界定标准。从现实生活中不难看到,60—69岁低龄老年人力资源,特别是中高端人才仍然是劳动力市场中的重要力量。

  对于为老服务人才,不能狭义理解为直接为老年人提供照护等生活服务的人员。随着代际更替,当前和今后的老年人在物质和精神需求上更趋丰富,将产生新的“银发经济”形态。未来的老年群体有更高的受教育水平,相当一部分人积累了较为丰厚的财富,有较为完备的社会保障,对互联网等技术和新事物的接受程度高,其社会参与能力、养老观念、消费观念等和当前老年人有很大不同。一方面对照护人才的质量提出新需求,另一方面对养老金融、信息、制造、建筑、设计等目前还没有或稀缺的各类人才也提出需求。《养老产业统计分类(2020)》将养老产业范围确定为养老照护服务、老年医疗卫生服务、老年健康促进与社会参与、老年社会保障、养老教育培训和人力资源服务、养老金融服务、养老科技和智慧养老服务、养老公共管理、其他养老服务、老年用品及相关产品制造、老年用品及相关产品销售和租赁、养老设施建设等12个大类,就是有力证据。

  形成协同联动广泛参与的老龄人才培养格局

  在老龄事业上,我国的原则是“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这个原则是符合实际的,关键在于如何理解实行。当前的焦点是政府如何处理“主”和“导”的关系,表现在涉老人才上,政府“主”与“导”存在某种程度上的失配问题。

  首先,从总体上看,现有涉老人才制度与政策安排仍未全面脱离“政府管控型”的管理模式,人才培养中遇到的条条框框仍然比较多,对可以由学校根据自身情况和特色灵活处理的一些微观办学活动也作了规定,实际上束缚了职业院校、社会组织、培训机构等培养培训和中介组织自主根据行业和市场需求造就和输送人才的手脚。因此,要进一步加强“放管服”,该放给社会和市场的要坚决放。其次,不能狭义理解涉老人才。从“老”的角度,似乎只是养老服务管理部门的工作,从“人才培养”的角度,似乎只是教育部门的工作。但实际上,人才培养是长链条工作,涉老人才培养涉及生育、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多个环节,需要各个部门和地方加强协同。在实际工作中,常常有些工作无人管,有些工作又抢着管,亟须统筹协调形成有序分工合作。最后,随着市场需求和健康养老产业的发展,涌现出很多新的人才类型和职业、岗位,却大多游离于各个部门的视线之外,需要政府部门加强监管和服务,规范市场秩序。

  加快完善涉老技能人才职业标准和培养体系

  人才培养也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措施,需有序推进。当务之急,最需要做的是完善健康养老技能人才职业标准和培养体系。

  首先,要加强健康养老技能人才职业标准建设。职业标准在整个国家职业资格体系中处于龙头位置,引导着职业教育、职业培训、鉴定考核、技能竞赛等活动。在涉老从业人员上,迫切需要加强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培训机制的制度供给,推动从业人员工资待遇与专业技能等级、从业年限挂钩,提高行业和岗位的吸引力。

  从供给端看,目前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健康养老领域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仅包括健康咨询服务人员(健康管理师)、保健服务人员(保健调理师)、生活照料服务人员(养老护理员、孤残儿童护理员、育婴员、保育员)等几种。且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在目录之外自行设置国家职业资格,严禁在目录之外开展职业资格评审和认定工作。而从需求端看,持续深度人口老龄化正带来变化:在需求结构上,从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在消费观念上,从生存必需型消费向质量型、发展型消费转变;在服务需求上,从简单生活照料需求向多层次、多样性、个性化需求转变;在社会角色上,从被动接受照顾型向主动寻求社会参与型转变。这些变化要求康养人才必须具备综合性的专业素质,不仅具有一般照护技能,还应具有康复、心理、营养、体育、管理等方面的复合素养和交叉技能,这就迫切需要根据需求的变化创设更多的职业标准。

  其次,要进一步推进职业标准和职业教育、岗位评价的衔接。对此,政府有关部门出台了不少文件,如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融合的“1+X”制度、“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等,以畅通技能人才成长通道。但相关细则和配套政策仍很缺乏,青年人不愿从事技能工作的局面仍未打破。要真正打通产业—专业—职业的壁垒,形成完整的人才培养—使用链,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张雪永,西南交通大学国际老龄科学研究院院长、教授)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球应对老龄化治理与构建年龄友好城市研究”(18BZZ044)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