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科研工作 > 专家视角 > 详情

发展普惠托育 缓解带娃焦虑

来源:本网 添加时间:2024-07-11 10:30:03 点击:794

0—3岁是生命成长的关键时期。作为婴幼儿照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托育服务是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也是促进三孩政策落地的关键配套措施。

广东省人口发展研究院的调查结果显示:经济负担不起、养育孩子太费心、没人带孩子构成了影响生育的重要因素。在回答“不打算生育或再生育的主要原因”时,选项占比最高的是“经济负担不起”,占比为71.33%;“养育孩子太费心”“没人带孩子”,分别占比为43.31%42.04%。

近年来,我国托育服务发展取得一定成效,出台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但需要认识到,我国托育服务仍然处于起步阶段,普惠托育服务发展面临挑战较为突出主要表现在家庭迫切需求与机构空置现象并存。当前市场上的托育服务机构,收费价格普遍偏高,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服务对象主要是2岁以上婴幼儿,服务资源分布极不均衡

因此,必须加快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一、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

继续深化示范创建活动建机制、保持续、出经验。鼓励支持各地开展示范县区、示范社区、示范机构和示范单位等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坚持典型引路,推动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托育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另外,综合评估各地区发展不平衡、城乡差异大等特点,精准有效建设托位,不断满足广大婴幼儿家庭的送托需求。

二、降低托育机构运营成本

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和引导,实施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和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带动地方政府基建投资和社会投资,支持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公办托育机构建设和民营托育机构,发展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和综合托育服务机构。加大对各类托育机构的支持力度,帮助托育机构把运营成本降下来、把收托价格降下来。
  三、全面提升托育服务质量

婴幼儿是最柔软、最脆弱的群体,安全工作是托育服务的重中之重,必须加强全方位监管。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围绕3岁以下婴幼儿保育照护、伤害预防、营养喂养、安全保障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各地也制定了许多标准规范,要抓好落地落实。目前,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尚不健全,存在安全和风险隐患,需要进一步加强综合监管守好安全底线。(陈婷婷)